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新劳动法上下班第五章 工 资工伤签协议合法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没有法律效力。依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第九十六条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第六十三条,公司要承担赔付责任。工伤免责协议违反法律原则,属于无效协议。上下班造成的工伤事故,在申请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工伤待遇由工伤基金支付。只有在工厂未按规定依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工伤待遇才由工厂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第八十九条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第八十七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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