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的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吗

2021-10-19396 人看过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非全日制的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一、非全日制的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需要缴纳社保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的保险办法执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其缴费前后年限需合并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何区分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关系?

1)第二十四条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非全日制用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等规范和调整;

而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

2)劳动关系中(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第二章 促进就业个自然人,也可以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3)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一方劳动者必须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双方之间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合法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者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不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之间不存在领第五十条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双方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虽然劳务的需方有督促劳务提供者按约定劳动的权利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这应属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于对劳务质量的验收,而不是管理行为。

4)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一方用人单位组织劳动,享有劳动支配权,因而有义务承担劳动风险责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自行安排劳动,一般不存在附随义务,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劳动风险责任,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就不能按照工伤来处理,只能依据民事法律规范来解决。

5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为持续性的、定期的支付。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工资支付必须遵守当地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由劳务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劳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6)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服务对象,可以是一家,也可以是多家用人单位。这点与劳务关系相同。

7)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论是订立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都属于劳动合同;

而劳务关系所订立的合同为劳务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界定非全日制用工采用每周工作时间结合周工作时间的标准,即一般平均每日不超过四小时,同时第八条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同一单位中,如果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但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将构成一般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如果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超过了四小时,即使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将构成一般的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工伤赔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伤赔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税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

  • 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办理?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办理?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 工伤赔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工伤赔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工伤赔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用人单位必须为

  •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工伤赔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伤赔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税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

    • 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办理?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办理?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 工伤赔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工伤赔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工伤赔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用人单位必须为

    •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吗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吗的法律问题,收第三十条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吗解除劳

    • 工伤赔偿工资是否缴纳个税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工伤赔偿工资是否缴纳个税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工伤赔偿工资是否缴纳个税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职工因为工伤

    热门法律知识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