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济宁市劳动合同模板中一般都包含了哪些基本条款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济宁市劳动合同模板中一般都包含了哪些基本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十一条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第二十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原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第五十六条与用人单位双方协第三十二条商一致的结果,第九十七条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第一百零四条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第五十八条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以上给大家介绍的内容是劳动合同中必须要载明的条款,整份劳动合同中应该体现出双方应尽义务,如果劳动合同全部都是员工第二十四条需要遵守的规定,却没有体现出用人单位应尽义务,这样的劳动合同是有问题的,对于不合理的劳动合同,员工有权利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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