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有哪些?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有哪些?
(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保护。
(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第八十六条四)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第七十五条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有效。
二、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签违约金吗?
违约金的签订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约定予以保护,认定这一约定有效,约定违约金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违约金多少合法?
除了劳动第十二条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的,用人单位缴纳了培训费用,可以约定违约金,其他情况不予支持。
1.于违约金的标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摊的培训费用。
2.其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不成立就代表着合同的主体或合同的内容等相关的情形不符合法定的条件,对于不成立的合同是不会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第八条多协商一下,合同只要成立那么双方就需要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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