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具体的情况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第九十四条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第六十六条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第七十二条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劳务派遣各单位之间是什么关系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第九十一条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聘第六十四条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三、劳务派遣就是劳务外包吗
实际上,劳务外包并非一个法律概念,核心内容是发包人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其部分业务或工作内容交由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外包费用,外包的业务或工作内容一般为发包人的非核心业务。实务中不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承揽合同、委托合同都可以归入劳务外包范畴。常见的劳务外包形式包括生产线外包、仓储物流外包、辅助岗位外包(如保安、保洁、餐饮等)、短期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培训咨询外包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关于用人单位的责任,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责任认定,不同情况下的侵权有不同程度的责任承担,劳务派遣和用人单位是合作的关系,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存在本质上的差别,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进第六十三条行相关的工作,签订相应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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