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仲裁开庭程序详细规定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劳动仲裁开庭程序详细规定是什么?
1、开庭准备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在实践中,对于开庭审理的地点,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有约定的,应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地点进行开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开庭审理的地点未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确定在在所在地进行开庭。
(2)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2、开庭开始在开庭开始阶段,应当注意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首先,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其次,由首席仲裁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第八十一条情况,宣布案由;再次,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第十三条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回避。
3、庭审调查阶段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第三十四条视听资料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5)宣读勘验笔录。是否允许由仲裁庭决定。
4、庭审辩论第十一条阶段
5、评议与裁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二、仲裁规定是什么?
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第一百零三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在当代的时候,现在关于劳动方面的一些争议的话,双方当事人如果不能够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解决的话,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果要提出劳动仲裁的话,也是需要开庭审理的。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对于相关的事项做出非常明确的处理,最终是出判定。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成都劳动纠纷律师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仲裁不支持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什么?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形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厦门市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厦门市劳动仲裁程序第三十二条是什么?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经济仲裁开庭后多久出裁决书?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经济仲裁开庭后多久出裁决书?一般情况下开庭之后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