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是多少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职务侵占罪100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
(一)客体要件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依法设立的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如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他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以外的群众团体、管理公益事业的单位、群众自治性组织,如学校、医院、社团、居(村)委会等。
“本单位财物”不仅指本单位“所有”的财物,而且还指本单位“持有”的财物。包括:
⑴、已经在本单位的占有、管理之下并为本单位所有的财物。
⑵、本单位虽尚未占有、支配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债权。
⑶、本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契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约约定临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物,如邮局的邮件。
从物的性质上看,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产和无形财产,如电力、热能、煤气、天然气等。但不包括单位的知识产权,侵占单位的知识产权,在刑法“侵犯知识产权罪”一节有特别规定。
(二)客观要件
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第十七条,数额较大的行为。
行为人利用了其职务上的便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主管权”,是指对本单位财物的调拨、安排、使用等具有决定性的支配权,一般都是在第七条单位中担任高层管理职务,如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等。“管理权”,是指直接保管、使用、处理本单位的财物拥有的一定的支配权的人员,如仓库保管员、会计、出纳等。“经手权”,是指本身并不负责对本公司财物的管理,但因为工作需要,对本单位财物有领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取、使用或报销等职权,如企业中的业务员、采购员等。
(三)、主体要件
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主管、经手、管理本单位财物的人。如董事长、总经理、厂长、会计、出纳、业务员、采购员等等。
注意: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第三十六条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构成贪污罪。
(四)、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规定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一般是在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处以拘役,如第十五条果涉嫌的数额巨大的话,量刑标准是在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挨没收财产,数额巨大值的,是侵占的金额达到100万以上,那么就是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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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巨大认定的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第八条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职务侵占罪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