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资料是企业经营者的重要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和无形资产,员工故意毁坏公司资料是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如果造成较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可以按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四条规定了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应予立案标准: 第(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第(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第(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第(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
你好律师,我是湖南人,我想请教一下,我小姑子机构是做教育的,当下整个机构的基层员工都被关起来了,我小姑子参加工作刚1个月。因涉嫌诈骗罪于一个月前被关起来。当下人还被关押在
我2021年跟北京一家公司签订了影视投资协议,投了50万,都按约支付了,但是电影一直不上映,也不给我退款,据说公司被
我2021年跟北京一家公司签订了影视投资协议,投了50万,都按约支付了,但是电影一直不上映,也不给我退款,据说公司被抓了,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