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夫妻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不因离婚而影响共同经营的,可保持企业整体不变,根据法律关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直接分割股权,双方各持一定份额的股权,共同经营,按比例分配盈余。 2、对夫妻公司中一方仅是挂名不参与经营也无经营能力,双方离婚后无法共同经营,可将公司股权绝大部分(约占95%以上)归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挂5%以下股权,分得绝大部分股权的一方可给对方适当补偿(可按其应分得的股权份额)。如补偿数额较大,为保护企业正常运转,应采取较长时间的分期支付方式。 3、对公司账目齐全,公司、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双方同意清算解散公司的,可在清算后分配公司剩余财产。采取这种方式应注意清算解散公司必须是双方同意的,如果一方不同意则不宜采用。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
1、子女抚养费可以依据现实情况双方协议调整,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调整。 2、抚养费的调整应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并且要考虑到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如果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能约定适用其他法律。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