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以及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男方提出离婚不需要赔偿女方。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既有结婚自由也有离婚自由,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有权提出离婚。只要男方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
女方怀孕期间是能离婚的,但是男方一般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只有在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才可以离婚。 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主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