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一种行为,还是同时实施数种行为,均可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廊民一终字第61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霸州市霸州镇顺通塑料制品厂。 该厂负责人潘六行。 委托代理人袁伍林,河北瑞达律师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2014)驻民四终字第323、32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周欣亚,又名周倩倩。 委托代理人周维龙,驻马店市148法律服务所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