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具体如下: 1、原则上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涉外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决定子女由谁抚养,未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
1、我国一般原则。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
没有“新婚姻法”,现行婚姻法是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的,通常我们所说的新婚姻法,是指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但婚姻法解释三中没有关于离婚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