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因此,非职工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是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股东可以选自己作为董事,也可以选举他人。因此,公司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只盖公章,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合同中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都是有效的,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
主要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企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先清偿职工工资,再清偿其他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