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遗赠,是指遗嘱人采取遗嘱的形式将其财产权利的一部或全部,无偿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赠虽然是遗赠人生前作出的意思表示,于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但一般认为,因遗赠发生的物权变动,同样适用继承的规则,物权不经公示而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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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方式: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
公证遗嘱是最高效力的法律文书,但不一定是必然生效的法律文书。遗嘱做出后发生继承前,立遗嘱人仍然可以做出新的公证遗嘱撤销之前的公证遗嘱。所以,过户时可能还要办理继承公
1,宅基地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的权利,所以不存在继承。2,宅基地上建造的房产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使用。宅基地上建造房产因年久失修、灾害等原因灭失的,继承人属于本村村民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