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列事项: 1、申请申请基本情况:事自应载明其姓名、性别、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邮政编码、电信号码等;事、其组织应载明其名称、住所及邮政编码、电信号码、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姓名、职务及联系式; 2、提交仲裁依据; 3、仲裁请求及所依据事实、理由; 4、证据证据源证姓名、住所及邮政编码、电信号码仲裁申请书应由申请签名申请或者其组织应由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签名或者加盖单位印章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热爱祖国,品行良好,具有教育、教学经验,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者的变更,应当由合作办学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该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2、中外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