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期限内,超生人员仍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院有权利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1、超生的;2、符合生育政策,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而生育的;3、未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或者非婚生育、重婚生育的;4、为他人计划外生育提供帮助而非法收养子女的。对不交社会抚养费的规定: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拿着生效判决书去法院的执行立案庭申请立案就行。那里会有执行申请书让你填,根据格式填写就行。
这个要看银行的审查是否严格了。 1、申请贷款是你的权利,银行是否同意是银行的权力。 2、只要你能通过银行的审查,你当然可以申请到贷款。现在的贷款,多采用抵押贷款形式,只要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作为的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诉,也可以在半年后提前上一级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