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您所述,该债务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因此如无其他证据证明应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您可以起诉其前妻,要求其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至于他们关于债务的约定,其本质上是一个协议,具有相对性,不能对抗第三人。法条链接:《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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