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A(化名)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买房屋一套,付款方式为银行按揭。之后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2007年6月A与B(化名)登记结婚,1年后办理房屋登记手续,2009年双方离婚,但对房屋权属问题争执不下。女方认为是自己婚前购置的财产,自己是按揭贷款人,房屋应属于自争执不下。女方认为是自己婚前购置的财产,自己是按揭贷款人,房屋应属于自己所有。而男方认为,房子是婚后登记并办理的房产证,婚后共同支付了房贷,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离婚时此类按揭房屋纠纷层出不穷。■专家看法:陕西律师C认为,目前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但正在讨论中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第13条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房款并在银行按揭贷款,离婚时可以将该房屋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一旦司法解释出台,该规定将明确如何处理此类纠纷。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不可以。社保凡是与购房有关,全国统一规定补缴的年限一律不算数(一次性缴费属于补缴范围)。
还贷提取的额度是根据按揭还款额来计算的,还多少取多少,如果是公积金贷款的话,还需要保留一年的缴存额。
抵押能不能分期还款?最长的期限是多少?能不能向按揭一样每月付款
可以,你说的应该是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基本算法原理是在还款期内按期等额归还贷款本金,并同时还清当期未归还的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方式可以是按月还款和按季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