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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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丁基于修车合同占有车辆,并基于维修行为就修理费对丙享有了债权,丁有权留置车辆并优先受偿。《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经依法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但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①对生活有特殊困
应该按我国《继承法》关于第一继承人的规定,以一定的遗产份额分配原则来分配,以顺序在前面的继承人得到的遗产最多,并且以此类推,若子女未成年,可将他的那份暂时托管给他的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