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继承房产?

2022-10-28100 人看过

由于女方反对,在一起生活多年的A和王女士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今A病情严重,名下有套房子,而王女士担心其百年后,A与前妻的子女会将她从房屋中驱赶出去。2008年年初,A丧偶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王女士,双方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在举办了一个简单的仪式后,便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共同居住在A与前妻购置的房屋中。日前,A在外出办事途中,不幸发生车祸,而且病情严重,一直由王女士照管其生活起居。因为双方居住的是A十年前在老伴去世后买下的二居室,眼看A的病情日重,无儿无女的王女士也越发担心在A去世后,其子女会将自己从该房屋中驱赶出去。周女士近日很苦恼,不过好在A目前尚健在,故对于王女士而言,有多种途径可以帮助其实现对房屋享有合法权益:其一,王女士与A立即登记结婚,这样,虽然房产仍属于王先生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但A若离开人世,王女士作为其配偶,即和A的子女共同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至少享有部分的房产份额。其二,王女士与A登记结婚,A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全部由王女士继承。由于王女士作为其配偶,系A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此种情况下属于遗嘱继承。其三,双方不愿登记结婚的情况下,A立下遗嘱指定将房产在其死后全部赠给王女士,并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此种情况下,因王女士不是A的法定继承人,A的行为属于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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