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夫妻分居期间彼此有联系,此期间各自所得到的财产夫妻分别管理和使用,很多离婚当事人因此而认为此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只要夫妻双方有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有生效,则在法律上双方仍然属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工资、奖金等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应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方法: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必要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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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该房屋并非二人夫妻共同财产,故也不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故此,对要求分割该房屋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官说法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否有效是否侵合法权
郑州市刘女士来电咨询:我和丈夫于2000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归丈夫所有,孩子由丈夫直接抚养,我不再支付抚养费。但离婚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并没有离开家,一直
律师,你好。现在疫情期间,可以请律师到佛冈县看守所探望吗? 律师解答 如果还没有判决,那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如果已经下了判决,那根据每个看守所自己的规定,详情可以询问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