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生申报申请;(二)出生医学证明;(三)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四)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现在实行的法律规定,办理身份证时候必须要交验当事人户口本才可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证件。规定是需要在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办理上户口手续。可以把孩子户籍落在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