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各地法律在合同续签方面解释存在差异,仅供参考,回答如下:1)和员工协商补签一份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就消失了,若前合同中有自动续签一年或XX年字样,某些地方是认可已经签了第二份合同的;3)合同提前解除,不是过错性解除需要和员工协商,若同意从2011年12月起补签,即合同落款日为2011年12月到期后的某日(某日不超过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根据你的情况;2)若员工不同意补签,即从你通知补签日和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之间的差额天数,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以上回答,正常终止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否则可能面临支付双倍赔偿金的风险,若按正常的合同终止单位需支付4个月补偿金,个人建议你补签的合同到期期限可以和解除期限一致,基本无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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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滥用专利权抗辩;(2)不侵权抗辩;(3)不视为侵权的抗辩;(4)已有技术抗辩;(5)合同抗辩;(6)诉讼时效抗辩。
方法没有简不简单,只有合不合适,不同的方法使用的原料不同,效果也不一样,这要根据实际需要去选择,如果你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没有人帮你,系统的教你是不会成功的,如果想了解可以找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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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申请信用卡和手机是否实名没有半毛钱关系身份证肯定是必须要有的其他条件,要看具体发卡银行详情,可以咨询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