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颁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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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罪4年减刑10个月,刑满释放。是不是每个月都要去派出所报道,递交思想汇报,有这个规定么出自哪个规定问题补充:不让离开户口所在地,没有人身自由。你得确认一下,是否真的是
2009年12月31日前企业退休人员加工资的10%。事业退休人员目前无政策。
我爸爸因公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完全有我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