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左拐行驶者的责任比较大。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款,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
已赔偿修理费用的不支持赔偿贬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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