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需要的。上户口是公安民警的职责,只要有医院出具的医学出生证明,就应该为其办理户口申报。至于新生儿属于第几胎,是否违反计生政策,那是计生部门的管辖范畴,与派出所无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没有登记结婚不能起诉离婚。 2、如果是事实婚姻,则需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如果不属于事实婚姻,也没有登记,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即可,若有财产分割纠纷的可以向法院
1.不可以,曾用名是表明曾经使用过该名字,并已申请做了名字的变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
应该是原件,具体向派出所户籍部门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