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呀律师,我是黑龙江人,我想请问律师取保候审相关的程序。如果说我老公老周因触犯破坏生产经营罪于10天前被关起来。现在人还被拘留在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我老公也从来没有进过派出所,这次也是由于不懂法,不清楚自己做的事情是不正确的。我想请教一下律师,破坏生产经营罪可以保外就医出来吗?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为北京刑警出身,有需要可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