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姑子此前在某投资咨询单位干了几个月,只是业务员,也没有什么业务,涉及的金额大致20万,单位炸雷前就跳槽了,当时老板和高管都被判刑了。今年春节前的时候被干警找去做过笔录,随后说没什么事就放出来了。结果前些天早上6点多,干警就到我家了,把我大姑子带走了,说还是之前投资咨询单位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就直接带去北京常营看守所了,但是他们单位老板和高管不已经被判了吗?怎么还追究我大姑子的事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判过后还回再抓人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业务员罪大吗?
律师解答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