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受法律保护。 2、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撤销婚姻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是需要出庭的
1、可以的,因为结婚登记时是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而起诉离婚是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所以也不一定是要在婚姻登记地起诉,而是向对方所在地起诉
1、受法律保护。按照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