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是否能查封股东的个人财产呢?这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很多债权人都关注的问题,曾经有人问我,公司在欠债之后,法院能不能查封公司股东的个人房产,事实上,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如果公司出现债务,则应先以公司的财产优先清偿,此时股东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还有财产,且公司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则此时就不能查封股东个人的房产。 若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则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是以股东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是否能查封股东个人住房,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若出现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混同时,就公司债务而言,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可以查封公司股东的个人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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