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质量由谁来负责?

2022-11-0369 人看过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可以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许可,对其总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项目,以分包的形式交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时效期间

    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

  • 分负责人在外以个人名义借款债务由谁承担?

    解答如下: 1、由该负责人个人承担。 2、仅在构成表见代理情况下,由公司承担。并非用于公司经营都由公司承担。

  • 三包中销售者负责修理的产品维修费怎么办

    销售者负责修理的产品,生产者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一次拨出费用,具体办法由产销双方商定。销售者委托或者指定修理者的,其修理费的支付形式由销售者和修理者双方合同约定,专款专用

  •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时效期间

      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

    • 分负责人在外以个人名义借款债务由谁承担?

      解答如下: 1、由该负责人个人承担。 2、仅在构成表见代理情况下,由公司承担。并非用于公司经营都由公司承担。

    • 三包中销售者负责修理的产品维修费怎么办

      销售者负责修理的产品,生产者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一次拨出费用,具体办法由产销双方商定。销售者委托或者指定修理者的,其修理费的支付形式由销售者和修理者双方合同约定,专款专用

    • 企业法人跟上的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叫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上的叫负责人,其实都是同一种意思,只是为了区分个体跟有限公司而已

    • 在上班的路上出现事故谁来负责

      具体是什么事故。如果你撞伤别人是属于你个人的行为。与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

    热门法律知识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