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申请超过了申请时间的,如果申请认定不受理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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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申诉,要去哪里申诉呢? 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一年也没结果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
在进行工伤申报后,如果劳动者还在工伤医疗期间,劳动者能够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