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双方婚前或婚后有特别的书面财产协议约定之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是离婚时需要确定的财产。 夫妻双方结婚后,会产生房子、车子、工资、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诸多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一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仅归其自行所有,在离婚分割时不属于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是可以有的;双方通过协商办理离婚手续时,会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其中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及债务债权分配做出详细说明。在离婚协议书债务债权方面,双方应该确定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