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需到异地的人员按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 3、参保地与参保人要去的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报销协作关系,这样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就医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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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2.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
第一步:申请人本人提供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以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这个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前往税务局或税务所拿到北京地税局网站的个税查询密码,联系税务局工作人员即可拿到。
1.《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体户是可以交社保的,且只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