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写明被告的名称与所在地址; 3、写明案由、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 4、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5、签字并写上日期。 6、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采用不告不理原则,即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开始行政诉讼,而必须先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诉讼,起诉是行政诉讼开始的前提条件。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行政诉讼可以申请再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