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只约定违约金或定金时 定金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于在合同中能否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这个问题,如果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一。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增加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一规定通常也称为定金罚则。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
1、直接给卖方。 买二手房定金一般直接给卖方的,然后由卖方出具定金收据,表示卖方已经收到这笔钱。在定金收据上,最好写明如果买房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家违约,须向买家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