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补偿协议一般不会主动公开。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经济补偿金未超过成都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不需要缴税。 2、经济补偿金超过成都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经营所得的税率进行缴税,适用百分之三至百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