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不服批捕决定的话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 2.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结果不服,无法再次申请复核,认定结果也无法再改变,如果当事人发现交警在认定时,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改变认定的结果。 2、《
1、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
1、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