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不同意离婚应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移;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1、夫妻离婚,可以双方自行协议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 2、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
不能。女方十九岁没有满结婚年龄。结婚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