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应当是用人单位,职工在此事故中有责任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 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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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七十周岁岁以上的老人违法,是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但其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情形下,不应对其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为七十周岁
上下班途中遇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能做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