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无责,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仅对公安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
1、若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把他人撞伤,应当查看受害人伤势,若有需要应当进行抢救,并报警进行处理, 2、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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