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带责任的有效期为: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则保证的期限按照约定期限来计算。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的行为表现,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 《
1、须履行了义务。这里的履行义务,不应限于实际履行的行为,凡能因该债务人财产利益的减少而达到债履行效果的行为,例如提存、抵销等,均应包括在内。 2、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
1、有的。因为夫妻关系的特殊性,他们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共同财产,相应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所以一般负有连带责任的。 2、但是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用于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