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 二、债权金额及其债权依据。债权金额是未实现债权的金额。债权依据,是指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 三、执行费的交纳情况。为了便于执行费的管理,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原执行案件的执行费收取情况,有利于防止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阶段的执行费的流失。 四、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主要是可以凭债权凭证申请执行;义务是在申请执行时要提供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证据。 五、债权凭证的期限。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申请执行是重新启动一个执行程序,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精神而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必要的,况且规定申请期限也便于管理和维护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债权凭证既不同于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中止裁定书。债权凭证申请执行的期限不宜定得过短,如一年的时间,也不能定得过长,甚至无期限。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初次《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旧伤复发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
1、有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在开展
1、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3、所受到的工伤医疗诊断证明、诊断鉴定书; 4、如果是亲属提出,还需要提交有关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