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022-11-1372 人看过

律师您好啊,我是台湾人。求问,2022年11月04日家里收到一张公安局邮寄的通知书,上面说我老公老李因成立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参照刑讼法第八十二条被抓走。现在人被羁押在邯郸市第一看守所。我老公也从来没有被拘留过,请问一下律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解答

刑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所有的刑事拘留通知文书上都是写依据刑讼法第八十二条,这个其实不重要。建议抓紧委托律师介入,尽量帮助减轻处罚。李在珂律师曾任北京公安刑总标办主任,有需要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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