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是没有精神出轨这一说法。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在我国以往的司法实务中,对于因盗窃、侵占、挪用、贪污、诈骗、抢劫等犯罪行为侵犯的权利人的财产,一般是由司法机关在追究犯罪的过程中,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
1、法律允许和精神病离婚。婚后当事人发现自己的配偶患有精神病,且精神病病情较严重,经过长期治疗后仍不能治愈的,那么可以因配偶精神疾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离婚时,所要分的,所能分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时,民法典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