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 2、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3、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所为的处分他人的物品或权利的行为。 4、债权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是民法典,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在第三人意思表示前,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行为。 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1、无权处分行为 2、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债务承担:债务承担
成立后才存在效力待定的合同,所以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
效力待定合同的定义: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已经成立,但其不符合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法律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方能生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