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指不具备婚姻成立的法律要件,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对婚姻无效的情形作了列举性规定,其中第一项就是重婚。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无论是通过登记而构成的法律上的重婚、还是通过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关系同居生活而构成的事实婚姻,婚姻关系均属无效。因此,重婚是无效婚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嫌构成重婚罪,只是有私生子,不具有夫妻名义的,不构成重婚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婚罪: 1.在已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 3.已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以夫妻关
法院只审判,对方涉嫌重婚,被害人没有证据,可以报警处理。警察侦破后,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