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呀律师,我是福建人。我想求助一下律师,2022年10月31日家里收到一份公安局寄过来的正式的通知,上面说我嫂子单某因触犯猥亵儿童罪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被民警带走。现在人被拘留在青岛三看。我嫂子之前也没有进过派出所,麻烦问下,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所有的刑拘通知书上都是写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这个其实不重要。建议抓紧委托律师介入,尽量帮助减轻处罚。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为知名刑事律师,有需要可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