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增强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根据《中华人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离婚问题的期限为离婚冷静期。在30日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