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存在大量的房屋逾期登记的情况,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房屋所有权登记分为初始登记、移转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发生买卖、赠与、互换、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之一,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申请移转登记之前必须完成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移转登记之前提。移转登记中的所指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实质是初始登记完成后,登记机关向出卖人颁发的初始权利凭证。若出卖人初始登记逾期,必将造成移转登记逾期,故某些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出卖人初始登记逾期行为设定了违约条款,一旦初始登记逾期,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逾期登记中的“期”既是出卖人履行义务的终期,也是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始期。房屋合同延期登记一般情况都是由于出卖人造成的,具体的合同延期声明主要包括的内容有:由出卖人说明原因,要求申请延期,需写明延期理由是出卖人自身的原因导致,否则逾期登记的后果就由买受人承担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房产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买卖合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